和失散十年的哥哥重逢後,我卻被他的對家送進黑手黨。
我嘗試過逃跑,可每次隻會換來更重的懲罰,
十指指骨骨折,被電擊,被關進鐵籠和瘋狗搏鬥,和同樣被抓的人自相殘殺。
一年後,我雙腿殘疾,雙耳間接性思聰,一隻眼睛也瞎了。
所有人都以為我喪失了求生意誌,可我卻偏偏憑借著一股求生的意誌爬回了顧家。
我以為我終於可以和哥哥團圓,卻看到綁我的首領對著我哥態度恭敬:“顧先生,我保證將小姐收拾的服服帖帖,再也不會傷害顧二小姐了。”
我呼吸一滯,想逃離,卻被首領發現了,他獰笑著揪住我的頭發:“小姐,聽話,跟我回家。”
我心灰意冷的看著哥哥的背影。
原來,根本不存在對家的綁架,隻是我最親的人為了給心尖上的養妹出氣罷了!
既如此,那大家就一起死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