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就特別愛我自己。
尤其是在我得知,我是小說裏被虐的體無完膚的真千金後,我就更愛我自己了。
孤兒院有孩子欺負我,我拿著零花錢去公園找了個大媽學罵人,此後罵戰再也沒輸過。
初中有人嘲笑我發育的身體,我報名武術班,別人嘴我一句我就回他一拳頭。
高中有同學搶我競賽名額,我買了把菜刀當著他的麵磨了三天,名額就回到了我手裏。
從此再也沒有人敢惹我,直到高三那年,親生父母摟著梨花帶雨的假千金對我說:
“雖然我們認你回來,但妗妗從小嬌生慣養,吃不了苦,認親的事以後再說吧。”
“你大度一點,別鬧的所有人都很難看。”
“我們會從別的地方補償你。”
他們並不愛我這個吃了十幾年苦的親生女兒。
但沒關係,我自己愛我自己,我掏出計算器:
“既然如此,那我們來算算賬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