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玉晴結束拘留那天,是她的七十歲生日。
她站在寒風蕭瑟的警局門口,從清晨等到傍晚,一向準時的丈夫陸明恒才匆匆趕來。
沒有一句道歉和解釋,開口就是:“玉晴,你想清楚了嗎?隻是一張結婚證而已,無論我和誰領證,你都是唯一與我合葬的妻子。”
半月前,年夜飯的餐桌上。
陸明恒突然提出要與她離婚,娶她的雙胞胎姐姐宋瑜嫣為妻。
彼時他的語氣冷靜得像是在聊家常:“你姐姐一生未婚,現在想快點搬回國內,需要走我的關係買房落戶。為了不讓她落人口舌,我得和她領證。”
可在宋玉晴聽來,卻是驚濤駭浪。
畢竟自四十年前,父母為救生病的宋瑜嫣,把孕八月的她強行帶去剖腹取臍帶血,致胎兒死亡,她就徹底和宋家所有人斷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