戶外露營時,男友把自己的水杯遞給了他的小青梅。
我沒有爭吵,隻是平靜地提了分手。
“就因為我把水杯借給她用?”
“是。”
男友不怒反笑,
“好,分就分。”
“這次你可得爭氣點,別帳篷還沒收好就來求我複合。”
他兄弟在一旁搭腔,
“要不服個軟算了,真掰了,你哭都來不及。”
男友卻滿眼漠然,嘴角掛著譏諷,
“我看她就是閑得慌,非要在這找不自在。”
“當初為了跟我在一起,她寧願和家人鬧掰也要來這座城市。”
“能跟我鬧上兩天,就算她有本事了。”
是啊,我愛了他整整三年,曾為了他甘願放棄所有。
可他永遠不會知道,
工作可以再找,錯的人也該及時放手。
辭職報告我提交了,新公司的offer也拿到了,一交接完我就會離開。
這一次,我說什麼都不會回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