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常把“瓜田李下”掛在嘴邊。
為了測試我是否“手腳幹淨”,她在我的枕頭下藏過金耳環,在書包裏塞過五百塊錢。
隻要我沒第一時間上交,哪怕隻是猶豫了一秒,迎接我的就是“審訊式”的毒打。
在這個家裏,我活得像個防賊演習的假想敵。
十七歲這年,爸爸的老板來家裏打麻將,落下一塊勞力士綠水鬼。
表不見了。爸爸沒去翻沙發縫,而是直接反鎖房門,逼我跪下,要對我進行搜身。
“咱們家就三個人,不是你還有誰?你是慣犯!”
在衣架抽下來的間隙,我其實看見了,那塊表靜靜地躺在沙發墊的夾縫裏,幽幽地閃著綠光。
但我沒有指出來。
我做了一個決定。
趁著他們去陽台拿“刑具”的時候,我撥通了110:“我要自首,我偷了巨額財物,快來抓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