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劉招娣,但我恨這個名字。十八年來,父母告訴我對肉“致命過敏”,逼我吃特製的“營養糊糊”和“進口藥”。直到我偷吃了弟弟的紅燒肉,才發現那不過是個騙局——我根本不過敏。我偷偷化驗了那“藥”,竟是獸用鎮靜劑。原來,他們為了省錢給弟弟,也為了阻止我發育長腦子,一直在毒害我。當得知拆遷款按人頭分、我值五十萬時,他們竟想把我賣給家暴的瘸子,好獨吞我的錢。我藏起證據,假裝順從,在律師大舅的幫助下,在簽協議現場當眾揭穿他們的虐待。我改名李重生,拿回了我的五十萬,把剩下的“獸藥”拌進了弟弟的蛋白粉。再見了,我的“家人”,這一次,我隻為自己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