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配得感極強,別人有的我也該有,別人沒給就是欠!
五歲表妹炫耀她家買新車我沒資格坐,我聯係債主讓她爸車房兩空。
七歲同學說他一周零花錢能買我命,我將他家走私的證據寄到警局,獎金抵他十年零花錢。
憑借著這種收債式的拚勁,我進軍商圈後,從每個生意做得比我大的老板身上都咬下一塊肉,直到成為全城首富。
就在我補給自己一個富豪千金出身後,爸媽卻告知我是抱錯的假千金。
真千金回來的第一天,便將我的彩繪作品當垃圾扔出去。
“你霸占了我身份十八年,你個小偷,該補償我這個受害者!”
可我覺得她欠我一個得獎作品,於是當天晚上就把她封進石膏,完成一副活人彩繪。
等到被人發現的時候,她險些缺氧變成腦癱。
爸媽大怒,把我的東西打包扔出去,讓我趕緊滾蛋。
我覺得他們欠我一個家,於是一把火把別墅點著,
等到火被撲滅時,他們全都被燒成黑炭,說起話來還吐著黑煙。
他們怒不可遏,揚言要讓我付出代價。
聞言,我終日寢食難安,足足瘦了十斤。
於是趁著天黑,拿著抽脂泵潛入別墅。
這十斤,三個人可怎麼分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