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港城資本圈最不能惹的嬌氣千金。
揮金如土,更是作天作地。
十五歲時,嫌地毯紮腳讓人連夜燒了酒店。
十八歲時,買下半個中環隻為看夜景。
二十歲時,逼父親搞垮了三個看不順眼的對家。
偏偏我命好權大,在資本圈裏的人隻有跪著哄我的份。
後來,二十三歲聯姻嫁給霍生,我才收斂脾氣做起了乖巧太太。
煲湯、禮佛、女德,我樣樣精通。
直到,霍生留洋回來的小秘書逼我離婚。
笑我隻會撒嬌花錢,根本配不上高嶺之花的霍氏總裁。
彼時我剛刷卡買下整個商場,心情不錯。
便招了招手,輕哼道:
“把她扔進維多利亞港,洗洗嘴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