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照顧沒房住的弟弟一家,我把閑置的老房子給他們免費住。
這房子舊,但地段好,就在市中心。
住了半年,大家都很客氣。
直到這天我回去拿戶口本,聽到弟媳在陽台上跟我媽打電話。
“媽你放心,這房子我們也住了大半年了,按照法律規定,這就是我們的事實房產。”
“等下周我就把門鎖換了,那死丫頭想進都進不來!反正她還沒嫁人,以後住婆家去,憑什麼占著娘家的房子?”
“就是,那死丫頭每個月工資那麼高,也不差這一套破房子,給我們怎麼了?”
我笑了。
想占我的房?
既然你們想要這套房子,那就鎖死在裏麵吧。
希望明天推土機開到樓下的時候,你們還能笑得這麼開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