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符歡是商業聯姻最失敗的典範。
我們像兩條瘋狗,撕咬了十年,
唯一的休戰理由,就是女兒暖暖。
可現在,暖暖自殺了,
我向符歡提出離婚。
“根據婚前協議咱倆無共同財產,反正我們是商業聯姻,此生不複相見......”
不等我說完,符歡隨手把手中的咖啡杯砸在我額頭上。
“我不同意,我要你做一輩子的綠毛龜!”
我憤怒地扇了她一巴掌。
“我們之間根本沒有愛,你強留著我有什麼用?符歡,我可不想讓我的墓碑上刻著你的名字!”
我轉身離開,口袋裏的“肝癌晚期診斷書”硌得我生疼。
醫生說,我隨時都可能要死了。
我隻有下輩子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