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死後,給我留了一筆錢,規定我必須裝窮十年,就連兒子也不能說。
大年初二,剛好十年期滿。
兒子卻催我為他上司準備家宴。
席間,兒子給我灌酒。
一杯接一杯,不容推拒地灌進我喉嚨。
酒燒得人發暈,兒子湊到我耳邊:
“媽,你就順著王總一點,讓他碰碰也沒什麼,我前途可就靠你了。”
王總掃過我的全身:
“我就喜歡你這樣經事的女人,懂事,知道怎麼讓男人舒服。”
他一把摟住我坐在他身上。
那隻汗濕的手順著我大腿就往上摸。
濃烈的煙臭,熏得人作嘔。
兒子竟在一旁笑著,把我和王總往房間推。
我掙脫開來:“你要賣媽求榮?”
兒子瞬間變了臉:
“升不了職,我就結不了婚。這破房子,人家根本看不上!”
可他不知道,他本就是我收養的。
這破房子,我明天就賣。
至於他父親留下的千萬遺產,他也永遠不必知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