領證第二天,我老公消失了。
為了嫁給他我跟家裏斷絕了關係,陪他住了五年地下室。
好不容易熬到他公司上市,搬進市中心大別墅。
一覺醒來,他的東西全不見了。
我找他的合夥人、秘書。
所有人都說從沒聽說他結過婚。
跑去民政局派出所查,係統裏我一直是未婚。
可我手上,還戴著他昨天送的大鑽戒啊!
我到處堵人、哭鬧。
他們說我是單身久了,腦子長蘑菇了。
娘家直接把我送進精神病院,我一次次扒著運屍車逃出去找他。
醫院給我灌鎮靜劑、上電療,逼我承認沒結過婚。
最後一次我被醫生鎖喉,掙紮間撞上手術刀,當場斃命。
再睜眼,我竟回到了和他領證的那天下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