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京趕考的前一晚,未婚夫一杯毒酒灌暈了我,將我抬進了那個以殘暴著稱的傻王府。
臨走前,他留下一封血書:
“婉婉,為了我的前程,隻能委屈你陪那傻子幾年。待我高中狀元,定會贖你回來。”
“你雖失了身子,但我念舊情,絕不會嫌棄你,到時讓你做個平妻,也好過跟著傻子受苦。”
我冷眼看著他拿走了我賣身的五百兩銀子,轉身便抱住了那個裝傻的男人。
三年後,顧郎金榜題名,騎著高頭大馬停在王府門口。
他意氣風發地掏出一袋銀子:
“王爺,當初約定的期限已到,我是來贖回婉婉的。”
“表妹淑賢,已懷了我的骨肉,正妻之位必須給她。”
“但婉婉既然跟過王爺,想必也學會了伺候人,接回去給我做個通房正好。”
見我不動,顧郎伸手想來拉扯:
“婉婉,你也別覺得委屈,滿京城誰不知道你伺候過瘋子,除了我誰還敢要你這破鞋?”
我厭惡地後退一步,身後的男人在這時慵懶地攬住我的腰。
那位最是嗜血殘暴,為了哄我開心連皇位都敢當球踢。
若讓他聽到這聲“破鞋”,這位新科狀元的皮怕是又要不夠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