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生來對紫外線過敏,見不得半點陽光。爸爸不堪重負,率先選擇了放棄,媽媽二話不說和他離婚。她對我嗬護備至,帶我四處求醫問藥。直到五歲那年,大師算命說,家裏再添個孩子才能緩解我的病。第二天,媽媽就從孤兒院領回個姐姐,她軟萌討喜,很快贏得媽媽偏愛。可程寶珠根本不喜歡我。她會偷偷用光照我,還誣告我闖禍,我哭著告狀,媽媽卻斥責我。我不敢再聲張,哪怕皮膚潰爛流血。八歲那天,程寶珠把我騙到陽光下暴曬了一整天,夜裏,兩個陌生的叔叔要帶我走。我怯生生問:“叔叔,死前能再讓我感受一次媽媽的愛嗎?”白衣叔叔歎氣:“那就和你姐姐互換一天靈魂吧。”黑衣叔叔製止了他:“這違背規則”。爭執間,媽媽的靈魂竟鑽進了我的身體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