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湊夠給妹妹換腎的五十萬,我和財神打了個賭。
我變成了一隻流浪狗,隻要挨打就會吐出金幣。
但收下金幣,就會以特殊的方式雙倍返還。
解除詛咒的條件很簡單:媽媽認出我,並真心保護我。
我想,我是媽媽最疼愛的大女兒,這太容易了。
我叼著以前最喜歡的玩偶,跑到了家門口。
媽媽看到我,嫌惡地一腳踢在我的肋骨上。
“哪來的野狗,滾遠點!“
劇痛襲來,我嘴裏不受控製地吐出了一枚沉甸甸的金幣。
媽媽眼裏的嫌惡瞬間變成了狂熱。
她拎起粗棍子,狠狠的打我。
我被打得皮開肉綻,血水混著淚糊了一臉。
妹妹突然衝過來,死死護住我。
“媽!別打了!這狗好可憐!”
我心頭一暖,忍痛想蹭蹭她的手。
妹妹卻突然壓低聲音,貼在我耳邊冷笑了一聲。
“姐,其實我知道是你。”
“當初許願讓你變成一條會吐錢的狗,沒想到財神爺還真顯靈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