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結婚一年的丈夫享受到博士家屬被賦予編製的政策後,提出了離婚。
理由是我忙著工作,沒法給他生兒育女。
我笑了,反問他,“我是第一天這麼忙的嗎?”
他卻鐵了心要離,還把這份工作說成是他應得的補償。
“我和你浪費了五年,總得要點青春費吧。”
想起聽到的風言風語,丈夫早找好了下家,還是他新來的同事。
更可笑的是,他的新歡能進這個單位,是他借著我博士家屬的身份,才打通了所有關節。
我看著他理直氣壯的嘴臉,利落點頭。
“行,離婚。”
他眼裏瞬間閃過狂喜。
蠢貨。
政策隻有家屬能享,等離婚了,他的編製都得打回原形。
和他那個滿心歡喜等著上位的新歡,都滾回家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