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就業十年,工資從未超過三千塊錢。
隻因他總在一些事情上犯錯,每次三百五百的扣,到最後落到手裏每個月隻有兩千塊錢。
可家裏的房貸車貸,還有每個月的吃穿用行都要錢。
前幾年是靠著我的工資支撐。
直到我為了照顧受傷的女兒不得不辭職後,家裏重擔徹底落到了他身上。
為了給孩子購買特效藥,老公沒日沒夜上班,一有空就出去送外賣,但幾年下來依舊入不敷出,最終女兒失去最佳治療時機,隻能截肢保命。
我以為這就是我們一家的宿命,直到我給女兒辦殘疾證的時候,偶然發現了老公的另一本存折。
上億的存款,全都是這幾年攢下來的工資和獎金。
而他的用途竟然隻是為了給初戀的一場煙花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