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禮前一周,我刷到同城熱搜上的采訪。
搖號機滾出“8888”的天選車牌,卻被男人放棄。
“換1127,她的生日。”
放棄價值一套房的車牌,記者追問他是否遺憾。
透過變聲器,男人聲音溫柔:
“錢無所謂,我要結婚了,新娘不是她。”
“她不在副駕,但永遠在我的車頭。”
女人笑中帶著哽咽:
“婚車,婚紗,婚房,他的一切從此與我無關,但都沾著我的味道。”
評論裏潑天蓋地的罵評,我皺眉點了個踩。
門外傳來巨大引擎聲。
沈譯回來了!我滿心歡喜地出門迎他。
卻看到他開著一輛新車回家。
他搖下車窗,語氣如常。
“給你買的,當我們婚禮的頭車。”
擋風玻璃的霧氣上,殘留著激烈動作後的手掌印。
我垂眸看向車頭。
車牌上,赫然寫著1127。
“不要。”
我扔掉車鑰匙。
沈譯和車,我都不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