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到幫父親去辦理養老金的時候我才知道,月薪三千的他實際收入是兩萬。
三千養家,四千定期,剩下的一萬三都第一時間給了一個姓林的男人。
我拿著繳稅記錄去質問:
“這麼多年你一直騙我說工資隻有三千,哪怕當年媽出車禍要截肢,你都掏不出來一分錢。”
“最後還是姐姐拿出她治療癌症的救命錢,用自己的命換了媽的腿。”
我的眼睛裏布滿了血絲。
“說!那個要你花錢的人是誰!”
他目光閃爍,啞口無言。
一直在一旁默不作聲的母親,卻突然開口:
“小霞,你業成哥他早早就沒了爸,一個人生活這些年不容易,這事就算了吧。”
林業成,我的堂兄。
那一刻我才知道,從我出生起三十年,我一直都是這個家裏的外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