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底將近,我在急診科連軸轉了三十六個小時。
給病人換液時眼前一黑,再醒來已確診肺癌晚期。
護士長把欠費單摔在我的床頭:
“別裝死,趕緊起來幹活!上個月你打碎一支藥,倒扣五百,還要補交兩百班費。”
這一年,光是交科室的各種罰款和培訓費,我就倒貼了家裏三萬塊。
入職三年,我沒休過一天假,加班費永遠是“義務奉獻”。
甚至連夜班的泡麵,都是我自己掏錢買的。
“護士長,我確診了癌症,想請年假回家休息......”
她像是聽到了什麼笑話:
“人人都說自己有病,那活誰幹?想請假就拿死亡證明來請!”
“隻要沒斷氣,爬也要爬到崗上去!不想幹就賠五萬違約金”
電話被切斷。
我麻木地點開朋友圈,想看看誰能借我點錢。
護士長一分鐘前剛更新了動態,定位是馬爾代夫。
配文:“用汗水換來的回報,陽光沙灘和家人的笑臉,就是最好的年終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