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九年,我在家裏做的每一件事都被老公用KPI量化。
他說,生活費要靠自己爭取。
每個月要至少洗30次衣服,60次拖地,100次擦玻璃......
才能換來八百塊生活費。
孩子燒到三十九度那晚,我給老公顧炎打電話。
他語氣冰冷:“多大點事,你處理不好嗎?”
“這個月家庭支出已經超了近一百塊,你的KPI不達標,下個月生活費減半!”
電話那頭,助理劉黎的聲音甜得發膩:
“謝謝顧總送我的新款大衣,這得兩萬多吧?老板真大方!”
我攏了攏身上那件穿了五年,不停掉絨的舊羽絨服,打斷他們:
“顧炎,孩子買藥還差二百塊,我卡裏錢不夠了。”
他沒了耐心:“鬧夠了沒有?過不下去就滾!整天好吃懶做,像什麼樣子?”
那晚,我對著牆上貼了多年的考核表,在最後一欄簽了名。
他回家時,我把紙推過去。
“簽好了,”我說,“這次不是KPI。”
他低頭,看著白紙頂端明晃晃的四個大字“離婚協議”,笑容凝固在臉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