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媽總愛讓我 “花小錢辦大事”,對妹妹卻截然不同。
妹妹三歲時,拿一塊錢沒買肉反倒買了糖,爸媽還誇她神機妙算,懂家裏缺糖。我羨慕極了,次日主動請纓買菜。爸爸同樣給我一塊錢,卻冷著臉要求買十斤肉。
明知不可能,我還是絞盡腦汁湊錢,隻買回八斤。預想的誇讚落空,換來的是爸媽的怒罵:“這點事都做不好,真是廢物!”
往後,家裏花錢的事總推給我。二十歲那年,爺爺七十大壽,爸媽給我十塊錢讓辦壽宴。我咬牙把宴席辦在了全城最豪華的國營飯店,親戚們紛紛豔羨。
可開席前,爸媽卻拽著我往外推,嫌我個體戶丟人,逼我把功勞讓給在文工團的妹妹。我徹底心寒,轉身帶店裏員工返回,冷聲道:“壽宴改員工聚餐,無關人員請離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