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獄那天,我被爸媽拽去他們學生的升職宴。
酒過三巡,已是檢察長的學生陸遠,大著舌頭敬酒:
“老師、師母!你們就是我再生父母!當初要不是薇薇替我頂罪,我哪有今天!”
我隻當是醉話。
“陸檢說笑了。我爸媽是大律師,怎麼會讓親女兒頂罪?”
“當年是我不小心泄露了國家機密。”
他怔住,沒看見我爸媽瘋狂遞的眼色。
“你不知道?不是你自願頂罪的嗎?老師還拿著你的認罪書跑關係......”
“他說你未成年,關幾年就出來了。可我要是背上案底,這輩子就完了啊!”
我慢慢轉過頭,盯著我爸媽。
他們放下酒杯,聲音壓得很低:
“薇薇,陸遠是男孩子,還是我們幹兒子了,必須有前途,不能有汙點。”
“你不一樣,女孩子前途不重要,再說我們能幫你減刑,不會真讓你吃苦。”
不會真吃苦?
五年的拳腳、電擊、關禁閉......咽下去的每一口餿飯,都在提醒我這話多可笑。
我笑出了眼淚,一把掀翻了香檳塔。
“原來有律師爸媽,就活該吃牢飯。”
“那從今天起,我沒爸媽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