斷親後重返顧家,我成了令爸媽欣慰的女兒,讓哥哥驕傲的妹妹。
為了彌補,他們為我重新舉辦了隆重的認親儀式。
眾親戚圍在三人身邊,不停嚼舌根。
“怎麼又把這個鄉下漁女接回來了?以後念念的處境豈不是很尷尬?”
媽媽摸著手上的翡翠,譏諷回答。
“那丫頭當初知道要給念念捐骨髓,走得多有骨氣,現在還不是灰溜溜地回來了。”
爸爸接著冷哼一聲,“要不是念念身體又出問題了,誰會讓她回來。”
我勾著唇,麵色無虞走過去,叫眾人頓時噤了聲。
我無所謂聳聳肩,及時打了圓場。
“沒關係,爸媽對我有生育之恩,我付出什麼都是應該的。”
不過,付出總得有回報吧。
我抬起頭看著顧家門匾,想到爺爺說的話,冷笑。
比如,顧家繼承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