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婚當日,夫君的小青梅闖入中堂,脫光衣服,赤裸的站在他麵前流淚。
“在你徹底屬於別的女人之前,我想讓你看看完整的我。”
夫君勃然大怒,羞辱青梅生性浪蕩,要將她送去浸豬籠。
我憐惜她的一腔癡情,親自送她下去更衣。
又以郡主的權勢勒令所有人不許對外說一個字,以此保全她的名譽。
卻沒料到此事依舊泄露出去,青梅不堪受辱割腕自盡,留下血書與夫君再續來世。
血書送來後,夫君看也不看,命人燒了了事。
“她糾纏了我十幾年,如今可算是清淨了。”
我以為他真心厭煩青梅,卻沒想到一年後我即將臨盆時,他神神秘秘的帶我出遊。
將我用入骨釘,定死在青梅的墳前。
“她那日如此卑微,不過是想懇求一個妾室的位份,你為何不肯主動開口留下她!”
“如果不是你授意,誰會將那天的事情泄露出去,你趕走她還不夠,還要用流言蜚語逼死她,你這個毒婦!”
他生剖出孩子,對父王說我難產去世,利用父王在官場扶搖直上,最後反手汙蔑他謀反,將我家滿門抄斬。
他則高高在上的為青梅流下眼淚:“我終於替你報仇了。”
再次睜眼,我回到了大婚當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