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蹤十年後,我回來了。
爸媽心虛地低著頭。
妹妹擦拭著閃亮的珠寶,漫不經心:“姐,我和沈庭彼此恩愛,現在生活得很幸福,沈子耀也把我當成親媽。你想要什麼補償就直說,當然了,沈夫人自然是給不了你了。”
我淡淡看向爸媽,他們避不開我的目光,硬著頭皮說:“橙橙,十年前你不辭而別,所有人都以為你死了。我們沒辦法,才讓你姐姐帶著你的孩子,嫁進沈家........”
是我不辭而別嗎?
是他們借口找供貨商,把我騙到國外帶走了我的行李和護照,我回不去。
沈家的親事本來就是定的妹妹林瀾,可沈家沒落,爸媽不想毀約壞名聲,就設計讓我懷了沈庭的孩子,要把我嫁過去。
卻沒想到沈家又起勢,我成了棄子,我的孩子成了林瀾上位的工具。
這次回來,我隻想拿回屬於我的東西。
笑著說:“別誤會,我是來談生意的。十年前你們要我找的供貨渠道,我不負眾望,找到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