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歲那年,我發了高燒,燒成了個傻子。
正直的媽媽為了給我治病,不惜做了秦叔叔的三兒。
秦叔叔的原配得知後,當即氣的跳江而死,留下四歲的繼姐。
繼姐目睹這一切後,得了很嚴重的躁鬱症。
這件事,成了正直媽媽的心頭病。
所以從小到大,她都教育我。
“要不是為了你這麼個傻子,我怎麼可能會去做三?”
“林婉妲,你是小三的女兒,生來就是有原罪的。”
“你害死了你姐姐的媽媽,你必須尊重你姐姐!”
繼姐愛吃狗肉,媽媽就殺了我養了好幾年的心愛小狗。
繼姐喜歡騎馬,媽媽怕真馬野性,讓我穿上毛絨外套扮作小馬,被繼姐抽了幾百馬鞭。
繼姐想為早逝的媽媽祈福抄血經,媽媽就取了我四百cc的血液給繼姐研磨。
這樣的日子,我過了十幾年。
從沒有一絲怨言。
隻因我時刻牢記著媽媽的話。
我是小三的女兒,我的罪孽,一輩子都還不清。
直到後來我遇見一個黃毛。
他吊兒郎當地跟我說:“沒有人生來就是有罪的。”
“有罪的,是你媽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