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對妹妹的對象產生過某些幻想。
那人是我見過最冷漠的人,我曾以為他永遠不會笑。
直到,我在午夜的街頭,看到他推開車門,親自幫妹妹買了一根糖葫蘆。
妹妹咬了一口的東西,他也毫不嫌棄地吃掉,眼角還帶著細碎的笑意。
我這才知道,原來他不是不會笑。
所謂的冷漠,隻是針對我一個人。
我準備放手,卻意外被爸媽指定為家族掌權人。
妹妹不夠格聯姻,換成了我。
大婚當天,我恪守本心,答應他約法三章。
“一年後我們離婚,但是我會給你價值不菲的股份。”
“首先,不要幹涉我,結婚後我肯定隻愛你妹妹。”
“其次,這一年內,給你妹妹實權,讓她和我門當戶對。”
“再次,我會跟你妹妹生一個孩子,會是我唯一的繼承人。”
守不住的愛情,就互不幹涉。
可他怎麼不樂意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