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是昆侖山下的抬棺人,世代相傳,為十裏八鄉的逝者行最後的體麵。
抬棺前,需在棺木四角各點一盞長明燈,棺頭擺上公雞,抬棺人腰間要係上壓煞的銅錢,方能保一路平安。
祖上傳下了三不起棺的規矩,一旦破了禁忌,就再也吃不上這碗飯。
我的遠房妹妹林瑤畢業找不到工作,死皮賴臉地跟來抬棺,天天說我陳規陋習太多,沒有做生意的天分。
上一世,她見了滲血的棺材仍要抬,我拚死攔住她,好說歹說,等血跡自幹,方才動身。
山路難行,香煙倒灌,她偏要硬闖,我強令所有人跪下磕頭,等煙回正才敢前行。
大雨傾盆之日,一個大戶人家出殯,我擋在所有人麵前,死也不許起棺。
林瑤當眾指著我的鼻子罵我,說屁的三不起棺,早走早安生,要是耽擱了吉時,會壞了主家氣運。
主家聽信了她的話,認定我心存歹念,將我雙腿生生打斷,丟進了山溝裏自生自滅。
我用一雙血肉模糊的手爬到村口,卻還是被野狼追上,撕裂喉嚨,慘死在村前。
重生後,我徹底釋然了。
“既然有人壞了規矩,那反噬的惡果,拿自己的命來償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