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小時候被人悶壞腦子,得了一個別人說什麼都信的病。
在市井流浪十多年後,我被上京傅家認回,成了侯府尊貴的少爺。
回府第一天,假少爺跪倒在我麵前發誓要把一切都還給我,不然他寧可去死。
我點了點頭,當晚在他門外放了一把火。
他帶著那些原屬於我的雕欄畫棟、綾羅綢緞一起,被一把大火燒了個幹淨。
爹娘長姐傷心欲絕,當晚便要將我送進大牢。
然而那個和她相愛了七年的未婚妻秦雲笙卻護在我麵前,堅持要嫁我為妻。
長姐提刀去質問她。
冰涼的雨絲中她抱著假少爺的遺物,雙眼通紅。
“錦安是我的命,我恨不得現在就下去陪他,可是我怎麼能看著那個凶手輕易死去!”
“成為郡馬就是地獄的開端,我要讓他付出千萬倍的代價。”
我打著傘的手一頓,了然一笑。
原來她要殉情啊,順手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