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承洲回國後的第一場慈善晚宴,就把我送上了熱搜。
不是因為舊情複燃。
而是他花三百萬拍下我那幅給我媽換腎的救命畫——《生機》。
然後當著所有媒體的麵,用一瓶82年的拉菲,從上到下,親手淋了個透。
紅酒浸透畫布,像凝固的血。
他摟著身邊嬌俏的新歡,對著鏡頭輕笑:
“江瑾的畫,就跟她的人一樣,表麵看著光鮮,內裏早就爛透了,不值錢。”
全場嘩然,閃光燈幾乎閃瞎我的眼。
他嫌不夠,又將那張三百萬的支票撕得粉碎,揚在我臉上。
“這點碎紙,就當是你媽的喪葬費。別嫌少。”
所有人都以為我會哭,會鬧,會求他。
我笑了。
我提起裙擺,踩著高跟鞋,一步步穿過人群。
在所有人驚愕的目光中,我從香檳塔頂端,取下一瓶酒。
走到他麵前。
在他以為我要潑他時,我揚起手,酒瓶狠狠砸在他頭上。
“砰!”
紅色的酒液混著鮮血,順著他棱角分明的臉頰流下。
我丟開瓶頸,拍了拍手。
“陸承洲,你斷我媽生路,我還你一頭血。公平。”
我看著他因震驚而放大的瞳孔,笑著問:
“現在,你還覺得我的畫,不值錢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