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虐殺女兒三世,還活到了九十九。
女兒的靈魂頂著碎魂錐的酷刑,敲登聞鼓鳴冤幾十年,終於等到我死,懇求對我發起“親情審判”。
三世以來的生平在閻王麵前閃過,發現女兒懂事又孝順,答應我一個又一個無禮的要求,從不忤逆。
卻依舊無法感化我這個一心雌競的惡魔母親。
閻王憤怒地一掌拍裂案桌。
“罪人宋未央!你與親生女兒雌競三世!逆天悖理,你可認罪!!”
我不僅笑得毫無悔意,
還扭頭朝女兒的靈魂吐了口唾沫。
“呸!”
“那小賤人就該死!”
“我生下她時沒把她摁在尿盆裏淹死,都是老娘寬宏大量!”
女兒泣不成聲,說哪怕魂飛魄散,要公開記憶清算我。
可等到審判結束後,她卻又磕頭求我放過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