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錦鯉體質,平時買瓶可樂都能中汽車。
公司靠著我寫的數字百分百中標,從倒閉邊緣變成全市第三。
直到我出差時隨手買的彩票中了三千塊,卻被新來的財務要求全額上交。
“勞動合同裏規定,員工上班期間創造的收益都屬於公司!”
“上班時間中了三塊錢那也是公款!”
我懶得和她爭,直接撥打了總裁未婚夫的電話。
未婚夫卻頗為認同,
“她說得有道理,要不是公司出錢讓你出差,你也沒這個中獎的機會!”
我攥緊手中的彩票,沒有再爭辯。
一周後,公司參加年度最大一筆投標項目,所有人都看向我時,
我淡淡一笑,
“不好意思,我已經離職了,沒有填標書的義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