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五號一大早,三十二歲的養女就打電話過來。
“媽,這個月的生活費怎麼還沒到賬!你是想餓死我們一家老小嗎?”
“再給你兩個小時,趕緊把錢打過來,要不然我就抱著大寶二寶跳樓自殺!”
隔著電話我都能感受到養女的暴跳如雷,試探性地問了一句。
“妍妍,你還記得今天是什麼生日嗎?”
養女更生氣了,語氣也重了幾分。
“什麼日子?今天是你這老不死的給我們打錢的日子!”
“你可別忘了,要不是你,我老公能那麼早死嗎?你就該養我們一輩子!”
還沒等我開口,電話那頭傳來忙音。
我流著淚吃完我六十五歲的生日蛋糕。
深吸一口氣,我就以故意殺人罪把養女告上法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