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留守兒童,小沒有父親。
我媽為了養活我,從我很小的時候就去外地打工,一去就是六七年。
每次回家,她都給我買一個小小的紅布包,摸著我的頭感慨:
“小草,快快長大,長大了媽媽就輕鬆了。”
我很懂事,體諒她一個人養活我不容易。
從懂事起,就去撿瓶子換錢,一個瓶子一分錢,小小的我,在童年裏,撿了數不清的瓶子。
再後來,我隱瞞自己的年紀進廠打工,哪怕五塊錢一個小時,我也甘之如飴。
我從始至終都想著努力賺錢不成為媽媽的負擔。
直到二十五歲,我去京市最豪華的別墅區回收二手奢侈包。
約好的顧客許明珠和我長得七分像不說,就連顧客的母親也和我媽長得一模一樣。
她穿著一身令人咋舌的奢侈名牌,在眾人麵前裝作不認識我。
我呆愣在原地,看著我的媽媽百般嗬護她另一個我沒有見過的女兒。
甚至在許明珠對我百般刁難的時候,她隻是輕輕一笑,溫柔地看著許明珠,又冷漠地點醒我。
“我家女兒從小被我嬌生慣養,受不得委屈,你多擔待。”
轉頭的片刻,我觸及到她冰冷的眼神猛然驚醒。
原來我的母親不是不會愛人。
隻是她不愛我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