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閨蜜自小自帶係統。
她能給人改名叫李四,我能讓叫李四的人做任何事。
靠著這個本事我兩在孤兒院所向披靡。
直到十五歲時,一對夫妻找上閨蜜,說她是走失的真千金,要接她回家。
閨蜜問我,“去不?”
我點了點頭,“你去我就去。”
我們坐著小汽車回了她親生父母的家。
一下車一個女孩走了過來,楚楚可憐的道。
“姐姐,霸占你這麼久的位置,你不會怪我吧?”
轉頭卻在無人的角落裏對著閨蜜瘋狂挑釁。
“你別以為帶個拖油瓶回來就能霸占我的位置,識趣的話好好服侍我,否則我讓你們分分鐘鐘被掃地出門,兩個蠢貨!”
她以為我們會失魂落魄,卻被閨蜜一個大 逼鬥打在頭上。
“你叫李四哦?”
我“把你剛才的話大聲朗讀一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