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年前,我接了一宗離婚案。
我當事人是海市首富的養女,在真千金回來後就被趕出了家門。
而她的老公不僅花光了她的錢,還欠了五百萬貸款,在外麵沾花惹草。
被發現後更是多次家暴,將當事人打到流產。
我深表同情,兩年內到處收集證據,希望替她打贏離婚官司並追回財產。
可我沒想到,開庭那天,她竟然指著我控訴。
“法官大人!我要告我的律師!”
“她怎麼可以這麼汙蔑我老公?我隻不過是想讓我的老公回心轉意而已!”
“她為了我能和我老公離婚,堅持了整整兩年,居心叵測?”
“我還愛我的老公,我不承認她對我老公的指控!”
她將我罵成了想要拆散她婚姻的狐狸精,全網也都在說我魅男。
我當場裂開。
她撤訴我能理解,可汙蔑我一個專業律師,怕不是腦子有病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