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霍旭最默契那年,
他在黑道上跟人火拚,十八歲的我拿著藥箱跟著善後。
霍旭笑著同所有兄弟說我們天生一對。
這句話他說了十年。
直到陳清塵打著救贖係統的旗號出現,
隻要霍旭和她舉辦婚禮,她就能回異世界的家。
係統給出的期限是一個月。
人人都說,霍旭不會輕易背叛我。
第一天求婚,霍旭將她扔進海裏。
第九天求婚,陳清塵被迫跪了三天三夜的佛堂。
第十八天求婚,霍旭毒死了她最珍視的小貓。
直到第二十七天求婚,傳來了我在醫藥談判中身亡的消息。
那日陳清塵再也沒被趕出霍旭的房間。
可在他們婚禮開始前,我回來了。
陪他一同出生入死的兄弟問,“放縱叛徒泄露消息,你就不怕雲笙真的活不下來?”
霍旭咬著煙,不甚在意,“我隻是拖延幾日時間,讓她晚些回來而已。”
“雲笙肯定舍不得我和別人結婚,隻要她出來阻止我就可以順理成章地讓清塵留下來。”
陳清塵是不是真的要回家,我不知道。
但我要回家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