臨近國慶,文工團力舉我當領舞。
表演前一天,我被混混拖進小巷輪番淩辱,生生踩斷腳筋。
次日,我的遭遇傳遍大街小巷,議論逼得我幾近崩潰,幾度自殺。
男友陳宇守著我,任我打罵,哪怕我將匕首捅進他肚子,也始終不離不棄。
還拿出戒指,許我一生一世。
直到複查這天,我撞見了他和閨蜜的談話:
“阿宇,要不是你當初找來混混,毀她名聲,斷她前途,我這輩子都別想搶過她當領舞!”
“她那麼愛你,恐怕永遠也想不到,你待在她身邊隻是因為愧疚。”
“隻是,要是她知道了會不會大鬧?那就不好收場了。”
陳宇笑著揉了揉她的頭發,語氣甜得發膩卻透著狠:“鬧什麼?有我在,她連懷疑的機會都沒有。放心,我欠她的,往後多給她點‘補償’不就完了?你安心跳你的領舞,她這種廢人,配不上跟你搶。”
我摘下了手中的戒指扔進下水道,撥通了國外神醫聖手哥哥的電話。
“哥,我同意去國外治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