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被家暴十幾年,我的賭鬼爸為了還債,把她賣給了債主。
我跪在街上討錢,借遍了全校,才湊夠錢把她贖出來。
我們睡過橋洞,一天隻吃一個饅頭。
我一邊讀書一邊打工,硬是撐到她走出陰影。
如今我工作穩定,貸款買了房,以為終是苦盡甘來。
可回家推開門,卻看到我爸坐在沙發上,我弟正啃著雞腿,而我媽在廚房忙活。
我爸要求我把房子名改成弟弟的,我媽端著菜出來,語氣帶著勸和:
“小餘,你爸知道錯了,現在他願意回歸家庭,你就原諒他吧。。”
“你弟馬上要結婚了!這房子給他當婚房正合適,你做姐姐的,就別斤斤計較了。”
見我不同意,她指著鼻子罵我:
“你就是見不得我好!自己不結婚,還要拖著我一起遭罪!這個家都是被你攪亂的!”
那一刻,我心涼透了。
原來我拚了命守護的家,在她眼裏,隻是阻礙她幸福團圓的絆腳石。
既然她心甘情願被這父子倆奴役,那我尊重祝福——
反正公司剛通知我調任海外,年薪千萬,下月出發。
我冷靜下來:“你想跟他們走我不攔著,但這房子,我絕不會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