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年三十晚上,我第八次拒絕了我媽向我要錢的要求。
她“啪”地摔了筷子,指著我罵:
“養你這麼大,給家裏花錢不是應該的?”
“你弟才是給咱們老陳家光宗耀祖的!他可是名校畢業的大廠精英!”
“你呢?遲早是別人家的人,讀書就是浪費錢!”
我弟陳安宇在一旁涼涼地幫腔:
“姐,就你那腦子別折騰成人高考了。我彩禮還差十萬,快打錢。”
窗外鞭炮震天,我攥著口袋裏那張存了五年的銀行卡。
“這錢是我洗了五年頭,彎了五年腰攢的。”
我媽猛地站起來,手指幾乎戳到我臉上:
“那又怎樣?你是姐姐,幫弟弟天經地義!陳家的錢就該留給兒子!”
電視裏,春晚正歡天喜地。我看著她的臉,點了點頭。
“好。”
我拎起行李箱。
“媽,你說得對。女兒終究是外人,不配進陳家族譜。”
拉開門,冷風灌進來。
“從今天起,我這個外人就不礙你們的眼了。”
我走進夜色中,不再回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