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財神轉世,給地府放了五百多年的貸,攢下十億身家。
首富三步一拜,五步一叩,求我下嫁他的兒子,保他家族長盛不衰。
若有辜負,家族百年基業全部充公。
我念及百年前他家於我有恩,答應扶持他一代後人。
可在結婚第五年,賬號裏的十億存款不翼而飛。
我找到丈夫養的小情人那裏,她卻死活不承認。
甚至嘲諷我,“缺錢你就去賣啊,或者你從我胯下鑽過去我就施舍你一點。”
丈夫也冷眼旁觀,“家裏的錢你大肆揮霍也就罷了,還來這裏要上飯了?”
原來他始終覺得我隻是一個揮霍無度的女人,根本不知道家裏一大半的錢都是我賺來的。
無妨,這十億原本是要放給地府的貸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