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歲那年,姐姐為救我出了車禍,雙腿殘疾。
自此之後,我與姐姐便過上截然不同的人生。
我作為家族企業繼承人,成了北城叱詫風雲的薑總。
而姐姐卻成了殘廢,終日坐在輪椅上受盡別人的異樣眼光。
可她從未埋怨過我,哪怕父母責怪我害她永久癱瘓,她也依然把我護在身後。
直到姐姐三十歲生日這天,她遇到了自己的真愛。
男人視她如珍寶,兩人很快訂了婚。
可我卻在訂婚典禮上,羞辱男人和他的父母都是窮光蛋。
並要求男方拿出三百萬彩禮,否則婚事免談。
整個家族都在罵我見錢眼開,狼心狗肺。
可我卻指著監控一臉平靜,
“相信你們和我一起監視馮寥三天,你們也會反對這門婚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