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五歲那年,爸媽終於從大山裏找到了我。
看著傷痕累累、發育不良的我,他們發誓。
要彌補我曾經失去的一切。
媽媽說,我是沈家的珍寶,她把我的名字從“小草”改成了“沈珍。”
爸爸說,以後無論多忙,每天都會回家陪我吃飯,讓我重溫家的感覺。
我以為,我終於要幸福了。
可十年後。
我卻死在了假千金妹妹施舍給我出租屋裏。
這一年,我的孩子三歲。
為了取樂,綁匪給了我三次求救機會。
隻要有人願意來看我,他就放過我的孩子。
第一次,我打給了十五年來一直沒放棄找我的爸爸。
他正指揮著下人布置假千金的生日派對,接到電話後皺了皺眉:
“沈珍,你不知道今天是你妹妹的生日嗎?別來找晦氣。”
第二次,我打給了承諾將我視為珍寶的媽媽。
她寵溺地看著假千金搶過手機,瞥向我時毫不遮掩嫌棄:
“沈珍,你騙人能不能高明點?再這麼不安分,下個月的生活費你也別想要了。”
第三次,我打給了兜兜的父親,父母給我精挑細選的老公。
他說他在開會,等會兒還要給我妹妹挑禮物,沒空陪我玩遊戲。
還說如果我學乖了,下周就同意讓我帶孩子回家吃飯。
親了親懷中瑟瑟發抖的兒子,我祈求幫給給我機會,讓我發條遺言。
拿到手機,我在家族群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