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十級多動症,父母稱之我為混世魔王。
十歲時,同桌男生玩打火機燒我小辮,午休時我趁他上廁所丟了一串鞭炮,炸得他滿身都是臟東西。
十六歲時,我被校霸強吻,我直接掏出隨身攜帶的捕獸夾,猛地對準校霸身子,差點讓校霸英年早逝。
十八歲時,我沒考上大學,天天搗鼓格鬥術,沉迷各種跑酷。
爸媽見我這樣,於是直接給我扔到了瘋人院三年,防止我出來禍害人間。
這天,我在瘋人院接到妹妹的視頻電話。
畫麵中的妹妹眼神渙散,蓬頭垢麵,痛哭流涕:
“姐,爸媽騙我去親戚家聚餐,實則是給他們當伴娘。”
“結果剛才那群伴郎要鬧伴娘,把我綁在共享單車上就去吃飯了。”
“他們打的是死結,我解不開,我要爸媽帶我回家,可是他們我忍著,說不能掃了大家的興,你能不能救救我?”
此話一出,我當場掙脫出綁在我身上的鐵鏈。
翻牆逃出了精神病院,一路狂奔到婚禮現場。
我解開妹妹的繩子,扛起共享單車直接扔在了伴郎的酒席上麵:
“鬧夠了沒有,現在該輪到我來表演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