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律所勤勤懇懇幹了十年。
合夥人說等這樁棘手的跨國並購案結案,就給我升為高級律師。
可慶功宴上,升職的人卻成了那個才來一年的實習生。
討要說法不成,我當即便提交辭呈。
他拿著我的辭職信譏諷道:
“你一個沒資源、沒人脈的初級律師,出了這個門,我保證連湯都沒有你喝的。”
我笑而不語。
他還不知道,我已拿到了市檢察院的錄用通知。
半個月後,我以公訴人的身份,站在了他麵前。
他卻兩腿發軟,試圖將十年來我所努力的功勞獎金都給我。
我淺笑道:“李律,還是先說說你是如何教唆當事人銷毀證據,威脅他人作偽證的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