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簽下騰達廣場的開發權,我在鳥不拉屎的荒區蹲了半年,連軸轉了五個城市。
我用半條命換來的項目,讓公司股價跳了三個點。
可我帶著一遝墊付的發票回公司,卻被新來的法務專員卡在審批口。
她說,公司製度變更,報銷必須提前申批,否則一律作廢。
她當著全拓展部的麵,輕飄飄地譏諷我:“搞拓展的不過就是陪酒的中介,別以為功勞大就能不守規矩。”
我不是沒想過把那杯滾燙的咖啡潑她臉上。
但那筆錢,是我媽下個月淋巴癌化療的救命錢。
我沒賭氣,也沒服軟。我隻是看著她笑了笑。
職場不是辯論賽,真正的殺招,從來不在會議室裏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