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港城太子爺強取豪奪結婚的第五年,我在半夜接到一通電話。
容信在對家製造的爆炸中受了重傷,生命垂危。
可失魂落魄趕到醫院後,我看見了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的林景兒,容信的助手。
“意定監護大於法定監護!我不同意你們摘除容信的生殖器!”
說完,她從沾滿鮮血的手包裏拿出一張對折的文件。
當醫生皺著眉頭展開,我也徹底看清。
那是一份意定監護協議。
這也意味著,容信瞞著我和另一個女人簽訂了高於婚姻的雙向契約。
那我們五年的婚姻算什麼?
我愛上了他,又算什麼?
蹣跚著腳步上前時,林景兒的話一字一句砸在我的心尖。
“求你了醫生。我答應過要給容信生個寶寶的......”
我攥緊了拳頭,揚手給了她一巴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