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結婚十年,淨身出戶。
沒要到孩子,還要每個月給孩子2000撫養費。
看著憔悴的女兒,我心如刀絞:“女兒,沒事,媽媽陪著你。”
女兒卻患上嚴重抑鬱症,整天尋死覓活。
為了替女兒做主,我要求前夫家取消每個月的2000撫養費。
前女婿對我說:“堅決不行,你女兒給不了,你可以給。”
親家母表情惡劣:“如果不每個月給2000撫養費,我們告到法院。”
我有心無力,鬥不過他們人多勢眾,還要照顧崩潰的女兒。
從此,我早期打三份工,支付女兒的治療費,給外孫撫養費。
終於,我也病入膏肓,得了嚴重糖尿病雙足腐爛。
前女婿帶著全家十幾口人鬧到我家。
把我和女兒趕出去,把我家所有值錢的東西據為己有。
說是當成外孫的撫養費。
女兒跳河而死,我病痛折磨後也奄奄一息。
再次睜開眼,回到女兒訂婚這一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