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雨棠的團長老公裴澄川,被首長的女兒李樂怡看上了。
李樂怡當眾示愛,裴澄川視而不見。李樂怡就另辟蹊徑引起他的注意。
裴澄川參加部隊實戰演戲,李樂怡將他的槍換成玩具槍。演習場上,麵對敵方的實彈攻擊,裴澄川開槍卻隻會響起“我在馬路邊,撿到一分錢”的歌聲。
裴澄川參加閱兵彩排,李樂怡將他手裏的軍旗調包,“我愛老婆”四個大字迎風招展。
因為閱兵彩排上的失誤,裴澄川不得不麵臨處分,是江雨棠站出來,攬下了調換軍旗的懲罰。
江雨棠被罰關禁閉室五天,領導不忍心,隻關了她三天就將她放出來。
江雨棠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家,卻看見裴澄川把一絲不掛的李樂怡狠狠按在沙發上。
“賤人,三次了還咬那麼緊,就這麼餓?”